時間:2025-08-26 17:06
來源: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近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的通知》發布。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治理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的指導意見》(環固體〔2025〕10號),深入推進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市委巡視涉危險廢物有關問題整改,進一步加強我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守牢美麗重慶建設生態環境安全底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危險廢物產生源頭管理
(一)全面識別危險廢物類別。一是強化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應全面評價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合理評價貯存能力、確定利用處置方式,優先資源化利用及焚燒處置,減少填埋處置。對屬性不明確的,按規范開展危險特性鑒別,公示完成后按鑒別結論進行管理。二是加強排污許可。指導企業在排污許可證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利用、處置設施相關情況,并根據實際運行變動情況及時完善環評驗收、變更排污許可。三是源頭全量納管。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摸清含油金屬屑產生企業和頁巖氣開采企業清單,加強屬于危險廢物的化工企業廢棄設備管理,強化汽車維修、機動車拆解等社會源危險廢物的識別和監管,重點監控廢礦物油、廢鉛蓄電池和廢三元催化劑的產生情況,將企業產廢信息全面納入“巴渝治廢”數字化系統監管。
(二)規范危險廢物貯存。穩步推進危險廢物“五即”(即產生、即包裝、即稱重、即打碼、即入庫)規范化建設和“一碼貫通”管理,三年內逐步構建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跟蹤信息化管理。指導企業規范建設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嚴格落實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按照危險廢物類別、形態、理化性質進行分區貯存,避免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接觸、混合,加強防滲、廢氣治理等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維護,督促危險廢物貯存量超過貯存設施能力的企業實行存量“清零”。
(三)推動危險廢物減量。推行綠色設計,支持研發、推廣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鼓勵危險廢物產生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降低危害性,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重點深化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技術優化,加強煙氣治理科學控制,推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源頭減量,降低產生率。鼓勵含油金屬屑產生單位采用先進加工工藝和措施,替代切削油或油/水、烴/水類切削液,減少屬于危險廢物的含油金屬屑的產生量。
(四)提升自行利用處置水平。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設施,推動鉻渣綜合利用設施加快投產運行,降低鉻渣填埋處置量。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環境風險排查,依法淘汰經改造仍不能穩定運行、不能達標排放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提升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環境管理水平。
二、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轉運效率
(一)深化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各區縣開展轄區內收集試點效果評估,深化推進全市危險廢物綜合收集試點和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推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應收盡收。2025年底前完成各類收集試點單位數字化建設,通過數字化手段實現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過程實時監控。鼓勵有條件的收集試點單位為產廢單位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提供環境管理和信息化服務,為小微企業“反向”填寫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
(二)強化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危險廢物轉移遵循“就近”原則,不鼓勵大規模、長距離轉運處置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跨省轉移以相鄰或者開展區域合作的省為主,限制飛灰、廢樹脂粉、廢鹽等危險廢物跨省填埋。持續深化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白名單”制度,推動我市廢鉛蓄電池利用處置企業納入全國跨省轉移“白名單”試點。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市“巴渝治廢”數字化管理系統,推進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和危險貨物運單聯動,掌握危險廢物運輸軌跡。
三、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水平
(一)加強政策引導。定期發布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年度報告,引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投資方向,促進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優化經營設施及能力。推動西南地區特殊類別危險廢物(飛灰)集中處置中心建設運行,提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能力。引導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設施更好發揮作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有益補充的作用,重點處理貯存和填埋量大、類別單一的危險廢物。深入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共享試點,總結凝練試點成效,引導其他有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和工業園區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深化“無廢集團”“無廢園區”建設試點。深入實施川渝地區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拓寬資源化利用途徑。
(二)提升管理水平。鼓勵開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攻關和示范應用,推動將危險廢物轉移至高水平企業利用處置。2025年前完成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數字化建設,有序開展危險廢物焚燒和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裝樹聯”。推進利用處置設施提標改造,提升運行管理水平,打造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標桿企業。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實驗室檢測能力建設及運行水平,加強危險廢物入場、配伍、產品及污染物排放檢測,督促新建危險廢物焚燒企業開展焚燒爐技術性能測試。加強廢水零排放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監管,指導企業制定回用水水質要求,強化回用水監測。進一步規范含油金屬屑預處理和豁免利用,規范廢包裝桶清洗行為,重點追蹤包裝桶破碎廢料去向。
四、嚴格管控危險廢物填埋
(一)強化危險廢物填埋管理。將危險廢物填埋率納入市委“885”生態報表考核,推進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占比逐年穩步下降,到2030年,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占比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加強全市危險廢物填埋設施規范運行監管,逐步限制可利用、焚燒或工業窯爐協同處置等危險廢物直接填埋。督促新建危險廢物填埋設施應用智慧填埋技術,實現危險廢物填埋全過程追溯定位和滲漏風險實時監測預警。落實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費用預提制度,定期開展填埋場環境安全性能評估,強化危險廢物填埋設施風險防控。
(二)逐步減少飛灰填埋。督促生活垃圾焚燒企業落實源頭減量化措施,加強飛灰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穩步推進利用設施建設,逐步減少飛灰填埋量。結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專項整治,開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環境風險調查,督促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批準填埋飛灰。限制生活垃圾填埋場改造用作飛灰填埋,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豁免管理。
五、強化協同監管
(一)深化制度改革創新。強化環境影響評價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制度銜接,以醫療廢物處置、危險廢物收集為試點,探索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要求納入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優化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許可證分級審批制度,強化市、區(縣)兩級管理職責。
(二)加強監管執法。積極開展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環境監管、監測、執法聯動,對發現的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持續開展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有獎舉報,進一步提高公眾、社會組織參與積極性。加快“巴渝治廢”數字化建設,推動部門數據共享和多跨協同,建立利用大數據手段發現危險廢物違法線索機制,提升精準發現危險廢物違法線索的能力。
(三)強化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堅持預防為主,持續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長效機制。結合危險廢物規范化評估工作,重點對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的危廢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進行環境風險排查。健全高溫、汛期、山洪等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時期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及時妥善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8月6日? ?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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